電磁流量計校準合同
合同編號: XXXXX
本校準合同(以下簡稱“合同”)由以下雙方于XXXXXXXX簽署:
甲方:(以下簡稱“用戶”)
地址:XXXXXX
聯(lián)系人:XXXXXX
電話:XXXXXX
乙方:(以下簡稱“校準機構”)
地址:XXXXXX
聯(lián)系人:XXXXXX
電話:XXXXXX
鑒于用戶需對其電磁流量計進行校準,為確保校準工作的準確、有效進行,經雙方友好協(xié)商,達成以下合作事項:
1. 校準目的:
用戶委托校準機構對其電磁流量計進行校準,以提高測量精度和保證測量結果的可靠性。
2. 校準內容:
(1)校準機構將對用戶提供的電磁流量計進行全面的校準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檢驗儀器設備、校準儀器準備和校準步驟等。
(2)校準機構將根據(jù)國際和國家標準的要求,對電磁流量計的信號輸出、流量范圍、流量速度、精度等進行校準,確保測量結果與實際情況一致。
3. 校準費用:
(1)用戶應按照校準工作的實際情況支付校準費用,具體金額由校準機構根據(jù)實際工作量和服務費用標準進行確認。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校準費、材料費、出差費等。
(2)用戶應于校準前支付50%的校準費用作為預付款,校準完成后,用戶應及時支付剩余款項。如用戶逾期未支付,則校準機構有權利暫停工作并要求用戶支付相關違約金。
4. 校準時間:
(1)校準機構將根據(jù)實際工作量和排期安排校準工作時間,并提前與用戶溝通確認。
(2)如校準因不可抗力或用戶原因無法按時進行,則用戶應提前通知校準機構并重新安排校準時間。
(3)如校準工作由于校準機構原因無法按時完成,則校準機構將承擔相應責任并與用戶協(xié)商解決。
5. 校準結果:
(1)校準機構將根據(jù)校準工作的實際情況,出具校準報告并將結果進行評估與分析。
(2)校準報告應包括校準前后的實際數(shù)值、誤差和不確定度等數(shù)據(jù),并對校準結果進行解釋和建議。
(3)用戶應在收到校準報告后的7個工作日內確認并簽字確認。如用戶對校準結果有異議,應及時向校準機構提出,并在雙方協(xié)商解決后重新簽署確認。
6. 保密條款:
(1)校準機構承諾對用戶提供的校準信息進行保密,不得泄露給第三方。
(2)用戶也應保護校準機構的商業(yè)秘密和技術信息,不得向他人公開或使用于其他用途。
7. 解決爭議:
(1)雙方應友好協(xié)商解決因合同履行與解釋產生的爭議事項。
(2)如協(xié)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所在地法院進行解決。
8. 其他事項:
雙方同意通過書面形式進行變更和補充,對本合同進行解釋和執(zhí)行。
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,并終止于校準工作完成并校準結果確認之日止。
甲方(用戶): 乙方(校準機構):
簽字: 簽字:
日期: 日期: